员工入职一段时间后公司还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为这样可以逃避责任,甚至让员工在维权时都找不到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其实,这样做对公司来讲更为不利,一般而言,公司所承担的风险更大。
许多公司为了各种目的会避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时候聪明会反被聪明误,因为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时可能会面临赔偿,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辞职了该怎样赔偿?即如果公司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当员工离职时应该要怎么进行赔偿?
首先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
一般而言,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算作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可以通过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那不是问题的关键。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
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