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改变了审判实践中长期采取的过错推定的原则。在责任性质上,医疗损害责任是一种替代责任,由医疗机构对其医务人员给患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发生了手术医疗过错的行为,这种行为该如何去认定?下面小编为你介绍。
1、术前判断的过错
手术进行与否、手术方案的选择、手术时期的判断不当。
2、手术进行中的过错
·手术部位选择错误
·手术操作不当,损伤或误切组织、器官;
·擅自更改手术方案、扩大手术范围;
·不认真执行器械物品计数核对制度,异物遗留在手术腔内。
(3)术后管理的过错
·术后观察不认真,未发现病情变化,或发现病情变化,未做及时处理。
·对术后早期并发症认识失误,延误抢救时机。
3、麻醉的过错
(1)麻醉时机、方法、药物选择不当,导致患者机体损伤。
(2)麻醉及手术操作不当:
·插管误入食道或一侧支气管,损伤食道或支气管;
·硬膜外管置入蛛网膜下腔未发现;
·大量局麻麻醉剂注入血管;
·浅麻醉下眼心反射、胆心反射等;
·空气栓塞,骨科手术中的脂肪栓塞,肺栓塞。
(3)麻醉管理不当:
·麻醉药、肌松药用后通气不足,气管导管扭折,分泌物堵塞或接头脱落,舌后坠,呕吐物未及时管理,导致窒息;
·椎管内麻醉平面过高或辅助用药导致呼吸抑制未及时处理;
·大出血病人未及时补充血容量,或心功障碍病人输液过多、过快致心衰、肺水肿;
·术后拔管过早或肌松药未完全消失、再箭毒化致呼吸抑制、通气不足;
·并存疾病未发现致处理失误;
·缺o2、co2蓄积引起神经反射致呼吸循环紊乱;
·全麻因改变体位致循环功能紊乱或气管插管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