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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婚前房产如何分配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1-29

  离婚的夫妻应该都在乎财产,离婚后夫妻婚前房产如何分配?婚前加名与婚后加名的区别是什么?小编将会详细的介绍,欢迎阅读!

  离婚后夫妻婚前房产如何分配

  (一)房产登记为夫妻一方名下的

  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顾名思义,婚前房产若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不能分配的,也就不存在婚前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如果另一方参与婚后还贷,则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当然,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二)产权证上能显示出房产归双方所有的

  这种情形下的房产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应根据婚姻法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进行分割。

  (三)、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

  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房所有。

  (四)、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这种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与首付房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有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此时登记的房产归登记一方,共同还贷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产权证之登记一方的,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下,最是麻烦,也最易产生普通公众认为的不公。此种情况,离婚时登记方承认共同出资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且未登记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事实或出资不是赠与的,则登记的房产属于登记方,在离婚分割时,只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即可。

  (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如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七)、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未登记一方可以请求分割此房产。

  婚前加名与婚后加名的区别

  1、婚前加名

  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如果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婚前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等不菲的税费。加名行为就是赠与行为,离婚的时候一人一半。

  2、婚后加名

  婚后加名一般是不收费用的,只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即可(具体看当地的政策)。婚后房产证加名不需要交纳契税等税费,婚后加名比婚前加名要划算很多。婚后加名属于婚内财产约定的行为,该房屋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离婚后按照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划分,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

  房产证上加名,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婚前或婚后加名,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并无区别。无论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购入的,如果还在按揭中,想加名并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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