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医疗纠纷案件的数量逐年攀升,产生医患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医疗技术水平所限,未能正确诊断治疗造成损害后果;2、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造成损害后果;3、医患沟通不充分,造成患者对于疾病的治疗方案和预后了解不够造成的医患纠纷。那么,患者在遇到医疗纠纷后应当如何维权呢?
首先,也就是最重要的一步是固定证据。本人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遇到很多咨询的当事人都是在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又经过一段时间才咨询律师的,但部分案件因为证据灭失很难赢得诉讼。固定证据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在治疗过程中发生损害的,如果怀疑病历可能存在更改可能,应当第一时间封存已经产生的病历,如果是用药产生的损害还应当立即封存相关药品以便日后鉴定使用。有必要的,还应封存相关监控录像,因为一般医院的监控录像只能保存半个月到一个月左右,逾期没有封存的,就会面临证据灭失的风险。如果在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的,那么应当及时将尸体冷冻保存,咨询律师是否应当尸检,实践中我们也遇到很多案件因为医院给出的死亡原因得不到患方的认可,而患方又将尸体火化的,无法查明患者的真正死因,使得患方处于被动地位,虽然法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死亡的,医院应当告知患方可以进行尸检,但有时因为患方没有证据证明其何时向医院提出过处理医疗纠纷的申请,即使医院没有告知尸检也不能据此追究医院的责任。
2、在出院后过一段时间发生损害或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不能直接找到医院进行投诉。应当首先到病案室复印完整病历,因为我们患方通常复印的病历是用作医保报销,不包括病程记录、会诊讨论记录、护理记录等项目,不能完整真实的反映出患者在医院的治疗经过。以往患方只能复印病历中的客观部分,比如检查单、手术记录和沟通记录等,但在2018年10月1日以后,医院应当依患者的要求复印全部病历,因此,出院后发现的医疗纠纷,不必进行病历封存,直接复印全套病历即可。在拿到全套病历后,经过咨询律师,了解如何进行下一步程序。
在固定好证据后,如果需要进一步治疗的,律师建议患者先不要急于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首先以治疗为主,并保留好相关诊疗费用票据、交通费、住宿费票据等。在治疗完结或者阶段性治疗完成后,再处理医疗纠纷。一般可以先同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到法院诉讼。根据以往的经验,如果是案件标的小,医院过错比较明显的,一般都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但涉及标的较大或者双方争议较大的情况,因为牵扯医院保险及账务报销等问题,通常需要通过诉讼解决。如果是因为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的,差额不是特别大的,例如律师计算可能的赔偿额在20万,而医院同意赔偿15万,本人建议不要进行诉讼,毕竟医疗纠纷诉讼时间较长,也一定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无法做出决定的,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负责人的有经验的专业律师能够帮助患者做出一个最佳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