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的生命、身体、健康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了伤残甚至死亡的,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时要注意法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要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下面请看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我国《民法通则》对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规定: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2、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
3、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最高院《民通意见》对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规定:
1、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够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3、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二、人身损害的种类
1、一般侵权人身损害;
2、特殊侵权人身损害;
3、产品损害;
4、交通事故损害;
5、医疗损害;
6、环境污染损害;
7、高度危险作业损害;
8、饲养动物损害;
9、工伤损害;
10、物体损害;
11、意外事件损害。
三、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人身损害诉讼时效的规定的相关法律知识,发生人身损害事件后,如果通过协商、调解的方法都不能解决,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但要注意,一定不要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否则,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