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借贷属于非法放贷罪,非法借贷罪实际上是“刑法”规定的非法借贷罪。本罪属于特殊主体,是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的一种行为,但一般认为只有情节严重时才构成犯罪。
非法借贷属于非法放贷罪
非法借贷罪实际上是“刑法”规定的非法借贷罪。本罪属于特殊主体,是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的一种行为,但一般认为只有情节严重时才构成犯罪。
一、申请非法贷款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起诉标准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人员违反法律和相关法规发放贷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起诉:
(一)个人非法发放贷款,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
(二)单位非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和相关法规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到十万元罚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罚款。
本罪立案标准第一项规定,“非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00元以上的个人”,依法追究。
所谓的非法贷款是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权力,并向关联方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
本罪立案标准第二项规定:“单位非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何惩治非法发放贷款罪
我国刑法规定:单位犯有非法发放贷款罪的,应当对单位处以罚款,并依照上述有关个人犯罪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罚。
根据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制定的规定,可以知道,个人有非法借贷行为的,在被判有罪之前,此时的要求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将达到50万元以上。但是,如果该单位存在非法借贷行为,则此时的金额要求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