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就证人证言来讲,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所诉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
当事人之间因为借贷、欠债等产生的纠纷统称为民间借贷纠纷,对于这类纠纷,可以解决的途径比较多,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多数人都通过诉讼方式处理,也就是打官司。那么民间借贷纠纷打官司要什么证据呢?缺少了证据,最后的判决结果就有可能对自己不利,下面就让小编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民间借贷纠纷打官司要什么证据
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
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顺利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
3、当事人应注意,所诉的债务纠纷案件是否涉及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结论,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等,这些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也应向法院提供。
当事人在打官司常有举证责任,如何运用证据来打赢官司是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关键。如果当事人不能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就只能承担起诉的后果。因此,当事人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关键。
二、借款纠纷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1、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担保手续(如财产保证或者证人担保等);
3、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证明;
5、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6、还款通知书;
7、还款付息凭证;
8、利息计算明细及计算方法;
9、利息计算的依据;
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
现实中,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所有关于债务方面纠纷的统称,因此小编整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打官司的证据中,就属于处处适用的一些证据,而具体针对到不同的纠纷当中,由于实际的案件情况不同,那么当事人需要收集的证据也就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