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包二奶等不良行为,导致家庭暴力案件越来越多,各级妇联在干预时却经常无从下手。1月13日,全国人大内司委在太原调研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情况时,太原市提出,要完善反对家庭暴力的实施细则,使干预家庭暴力在法律上更具有操作性。
太原市妇联副主席姚晓蓉介绍,太原市妇联平均每年接待来信来访上千件,婚姻家庭类案件占来信来访案件的60%以上,其中家庭暴力案件又占到婚姻家庭类的30%左右。但是,由于“反家庭暴力”的规定不够详细,缺乏具体的法律责任和可操作性,削弱了打击家庭暴力犯罪行为的力度。太原市妇联希望全国人大能够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实施细则或工作规范,并将重点放在干预的具体操作上,以有效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对于因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往往出现吃住等暂时困难的情况,太原市妇联建议,可按妇女儿童人数设立维权专项经费,并列入《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此外,他们还建议建立家庭暴力救助中心,给予因家庭暴力受到伤害、经济暂时陷入贫困的妇女儿童心理抚慰,医疗干预和适当、及时的经济、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