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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交通事故伤期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9-10-30

  2019年交通事故伤期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医疗费还有护理费并且还有交通补助费,如果有伤残的一般还有残疾赔偿金;这些费用一般都是由肇事方来进行给予,不同的项目所赔偿的标准也会不一样 。

  一、2019年交通事故伤期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1、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

  2、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3、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5、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6、残疾赔偿金:【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诚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1)接受检验、鉴定、评估

  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交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给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提异议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制作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作出鉴定结论

  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综合上面所说的,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使受害者受到了伤害,那么就会涉及到相关的赔偿,而且不同的事故所赔偿的项目就会不一样,但只要自己的实际情况与条款相符合就可以得到属于自己的补偿,所以,自己的权益一定要自己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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