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宜宾首席资深律师-高源!

咨询电话

158-8317-9016

二维码
二维码 扫一扫二维码,手机访问

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宜宾首席资深律师-高源 > 交通事故 > 文章详情

交通逃逸事故一般伤害怎么处理?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2-25

  交通逃逸事故造成伤害的应当根据不同的后果来处理,一般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但如果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并造成人员重任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交通逃逸事故一般伤害怎么处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二、交通事故逃逸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对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保险公司按规定应于次年上浮逃逸车辆保险费。

  对于交通事故发生后,是不可以逃逸的,如果出现逃逸的情况,则显然是需要从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在司法实践中,还应当对相关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另外还涉及到造成的伤害的民事赔偿问题,应当在刑事责任之前进行处理。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