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如果被用人单位非法辞退就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那么,辞退赔偿是否最多能赔12个月呢?想必大家都有很想知道吧,跟着小编一起看下文吧。
一、辞退赔偿是否最多能赔12个月
无论是员工,还是单位人资,很大部分人都认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最多至补偿12个月。产生这个误区的根源有二:一是错误理解劳动法及配套规定的意思,认为原来劳动法环境下经济补偿就有12个月限制;二是错误理解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认为第47条规定了经济补偿最多就12个月。
注: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实际上,按照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也只有两种情况有12个月经济补偿限制,即: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其它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经济补偿金是可以超过12个月的,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裁员的都没有12个月限制。2007年,本人代理一劳动争议案件,提出补偿17年的诉求,主审法官居然当庭说,“我当了十多年的法官,从未听说过补偿超过12个月的,你作为律师不能一概听员工无理要求”,虽然我拿出依据,做了自己的解读,奈何法官凭经验判案,想想都可笑。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改变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做法,不再限定特定的解除情形有12个月限制,而是统一以劳动者的月工资额作为是否受12个月限制的标准,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3倍的,经济补偿最多12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3倍的,则不受12个月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对于高工资的补偿,不但限制了补偿年限,还限制了补偿标准,即不得超过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3倍的。这实际上会造成部分年限较长的员工,因为工资过高,获得补偿反而较少。以深圳为例,2011年平均工资4205元,比如一员工工资12000元,未超过3倍,工作15年,可以获得12000*15=180000元,而另一员工工资13000元,超过3倍,同样工作15年,则只能获得:4205*3*12个月=151380元。
二、公司什么情况可以辞退员工?
1、工作之前定好录入标准,在试用期间被公司证明员工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的;
2、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员工却拒不改正的;
5、因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单位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该怎么办
1、经劳动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补偿金。
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除名、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劳动合同虽由企业人事保管,你不必太担心。
3、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辞退补偿如果劳动者月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3倍的,则不受12个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