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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8-26

  在刑事诉讼中,有时候会出现被告不出庭应诉的情况,比如被告逃到境外,或者死亡等。那么,被告不出庭是不是就不能审理了?刑事诉讼的被告不出庭怎么办?刑事诉讼的被告不出庭能否缺席判决?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刑事诉讼的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1、起诉后,被告不出庭的,法院会区分不同的情况。视不同的情况,法院要么是缺席判决,要么是延期开庭审理,要么是中止诉讼,要么是终结诉讼。

  2、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二、刑事诉讼的被告不出庭能否缺席判决

  根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可以总结出适用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的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贪官外逃型缺席审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二种情形是中止审理型缺席审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六条 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第三种情形是被告人死亡型缺席审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七条 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诉讼的被告不出庭怎么办问题的解答,以及刑事诉讼的被告不出庭能否缺席判决的内容介绍。综上所述,开庭时,被告不出庭的话,法院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要么缺席判决,要么延期审理、要中止或终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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