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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准备离婚要办理哪些手续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0-12-21

  两个人在一起,组成家庭,两个家庭帮扶一个新的家庭诞生,但是有些人就没有好好经营新的家庭,导致破裂,双方离婚,这时候民政局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到已经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状态。那么夫妻离婚该怎样办理离婚手续呢?接下来为您介绍。

  一、夫妻离婚该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协议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本人结婚证;

  (4)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应查明: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2)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4)双方自愿离婚;

  (5)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6)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二、法院诉讼办理离婚

  对于离婚、小孩抚养或者财产分割等有任何一个不能达成协议的,只能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而对于夫妻双方在异地离婚的,不论是否达成一致,都必须通过法院起诉办理离婚。对于被告方是本地的,原告方只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其他证据材料。对于被告方不是本地的,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被告方经常居住的证明,该证明是由被告居住地的物业或者居委会开具的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法院在开庭前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转为正式的审判程序。

  对于第一次起诉办理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则需在判决生效后半年才能再次起诉离婚手续。一般法院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大多数会判决准予离婚办理。对于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没有离婚证,只有法院出具的判决(调解)书。这个和离婚证效力一样。

  三、夫妻离婚办理离婚手续的法律咨询:

  我丈夫一直没工作,靠他父母生活,去年因为他在外借债的债主找到家里来,他就跑了,到现在已经半年多了。家里人打他电话他全都不接。前段时间我们住的房子房产证办下了,我过去领,工作人员告诉我他已经来领了两次了,都因为手续不全,没有领到。我现在万念俱灰,他一直不顾家庭,不管孩子,我不仅要照顾孩子,还要照顾他的父母,实在支撑不下去了。可是我要离婚的话,又不知道他现在的地址,法院没有他的地址能送传票给他吗?如果法院通知不到他,我还能离婚吗?

  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根据你的陈述,你丈夫离家出走导致你不能向法院提供他现在的送达地址,那么人民法院可以对他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即:你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根据他已下落不明的事实,可以采取公告方式将诉讼文书送达给他。自法院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他没有出庭应诉,法院就得以缺席判决的方式为你的诉讼请求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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