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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公司股东变更费用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2-27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投资人一个人投资建立的公司,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公司的生产资料享有所有权。为了便于第三人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变更股东是需要登记的。那么个人独资公司股东变更费用是怎样的呢?

  一、个人独资公司股东变更费用

  1、购买股权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2、出售股权的人B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同时按照成交价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依据:所得税法、印花税条例

  转让过程中通过挂牌还产生了其他的费用,比如在挂牌支付了交易费1万的,目前在中国这1万不可以减去再算所得税。

  3、股权变更双方都要按照实际成交额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在签订了转让合同之后,双方去企业驻地地方税务局缴纳,凭完税证去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4、股东出让股权,一般来讲公司权益没有变化,企业一般不用缴纳所得税。

  二、个人独资企业特点

  (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

  (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企业主可以完全根据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

  (3)业主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

  (4)企业的规模有限。独资企业有限的经营所得、企业主有限的个人财产、企业主一人有限的工作精力和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

  (5)企业的存在缺乏可靠性。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1、内部限制(投资人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法定限制(法律对受托人职权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

  (1)不得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

  (2)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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