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一些债权债务关系中的话,很可能会找一个担保人的,到时候需要签订担保合同,在签订担保合同的时候必须要债务人知道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本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担保合同需要告知债务人吗
签订保证合同是否需要债务人的同意关系到保证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保证合同会因以下原因归于无效:
(一)根据《担保法》第29条和《担保法解释》第17条、第18八条的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
(二)主债权人一方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传统,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
(三)国际机关未经国务院批准而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
(四)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
(五)根据《公司法》第149条第3项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由此可见,担保合同的成立并不以债务人知情并同意为要件,即使债务人对担保合同不知情,保证人依然可以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 当债务人不还债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保证合同要求保证人还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签订担保合同的过程中是需要债务人知道的,但是并不一定需要对方的同意,这个就需要在权人和担保人方面之间的一些规定的,如果是公司方面的话,还需要董事会的同意